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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爱这本书(男替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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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纹身
      潭书向往过婚姻。
      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坐拥万贯家财,还是家里的独生女,被爱意包围着的她以为所有人都是如此。
      再大一点,隔壁院搬来一户新邻居,邻居家的哥哥比她大四岁,高大帅气温柔,她喜欢缠着他玩。
      当她知道哥哥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,父亲又忙于工作,留他一个人守在空荡大别墅时,坚决地将他拉入自己的生活,积极而热烈地将她享受到的爱分他一半。
      青春期,潭书敏锐窥察到父亲不为人知的、肮脏的秘密一角。
      潭书开始排斥婚姻,鄙弃忠诚。
      她没有告诉任何人,除了那个哥哥。
      即使对男人的承诺和赤诚嗤之以鼻,覃桀屹仍是例外的那个。
      而现在,她竟试图用婚姻留住一个男人,只为她仅剩的爱情与亲情不被抛弃。
      她成为了自己最轻蔑的那类人。
      她知道自己的决定很蠢,但当下,那是她唯一能抓住的东西。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和潭书结婚,是覃桀屹十八岁就认定的事情。记忆中宝贵而稀有的,家的温暖与无条件的爱意,全部来源于她。
      他会纵容她的一切,只要她还留在他身边。
      把她哄睡着后,覃桀屹忆起前段时间他们一起看的一部电影,她说她为其中一句台词震撼好多好多年。
      那句台词正是此时,他想对她说的。
      于是在冥蒙的光线中,凝视她不安稳的睡颜,完成了一副手稿,在耳下叁寸的位置纹上他的小玫瑰。
      ——可她永远不会听到我的道歉,和我说很爱她了。
      那朵玫瑰由墨黑色线条勾勒而成,生长在荆棘野兽遍布的幽林,空洞而莫测,他用血肉填色。
      “我把你纹在血脉跳动离耳朵最近的位置。”
      “我听得到你。”
      “潭书,你是骄傲玫瑰。”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耳边似乎真有那么个熟悉的声音,助她从痛苦的回忆中抽身。
      她睁开眼。
      眼睛很干,脸也很干。
      是她第一次梦到妈妈和覃桀屹后没有哭。
      夜幕沉沉,窗外一片寂暗。
      惝恍地摸到手机,黑暗中倏地亮起一束刺眼白光,她眯起眼。
      凌晨叁点半。
      屏幕自适应地暗下去,在漆黑的卧室依旧刺目,放置一旁,照亮一小圈天花板,潭书望着那处光。
      梦里的无助与崩溃在她清醒时,再度无声地在脑海中过完一遭,仿佛又切身体会了一次。
      潭书爬起来,去水吧台倒了杯水,其实一点不渴,但就是觉得做了这样的梦,心里的情绪,得用什么压压。
      她靠在大理石台上,杯子里的凉水被她喝下一大半,目光扫到角落里安静沉默的粉色围裙。
      ——跟我唱反调,我越不喜欢就越要看我穿。
      ——宝宝,眼睛都直了,我是不是还得裸着上身穿啊。
      ——潭书,你都疼到下不了床了,还要不听话地吃冰激凌?
      潭书手一顿。
      把杯子里的水全部倒掉,在直饮机下接了一杯热水,咕噜咕噜一口气喝掉一整杯。
      似乎在用这种傻气的行为证明,她从未忘记他。
      直饮机发出一阵白噪音,很短暂,很轻微,潭书不可遏抑地顺着那个梦继续想下去。
      潭桑云离开那年,她才二十出头,从未担过责任如此重大的事情。覃桀屹替她打点好了一切,她行尸走肉般跟在他身旁,在他的提醒与鼓励下,一步一步做到最后一步。
      葬礼结束的当晚,潭书惨白着一张脸,对着潭桑云的遗照发誓。
      ——我会拿到D.T.,也会让姜明鉴和陈素去死。
      覃桀屹是怎么应的。
      他牵着她的手,和她并肩站在黑白相框前。
      他说,妈,我会保护潭书,会永远爱她懂她扶持她。
      抬眸就是他颈动脉上不渝的承诺。
      ——I see you Tan Shu.
      鲜活跳动。
      骗子。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-
      姜明鉴的背叛断了潭书出国深造的计划,放弃留学报考本地最好的大学,两年修满学分,二十岁毕业直接进D.Troy。
      前叁年覃桀屹一直为她保驾护航,所以他刚离开那会儿,潭书吃了很多苦头。
      背后骂她废物千金,客户白眼拒之不见,上级斥责她不专业。应酬不完的酒局,陪不完的笑,伏不完的低。
      以及每天都会遭遇到的,各个层级的男人,对职场女性毫不遮掩的歧视与猥亵。
      她才知道,原来她一塌糊涂,原来这条路很难走。
      原来覃桀屹在背后默默为她铺下那么多路,挡下那么多难。
      但她是潭书,潭书只会越挫越勇,她飞速成长,短短两年已然能独当一面。
      ......
      时隔这么多年,潭书以为自己能平静地接受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,相继离开自己的事实。
      但事实并不。
      醒过来后,再也没能睡着。
      天一亮,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公司。
      晨间例会,员工临深履薄地做着一周汇报,潭书支着脸看着催眠的PPT,思维不由自主地又开始发散。
      方沐的话,一句一句如有实质般,将她心里平静的潭水搅起一阵波荡。
      ——舞台上,酒吧,包括昨晚在房间要你陪他,那都是祁孑译他自己。
      ——你也根本做不到你预想中的那样冷漠。
      当着数万人的面,高调张扬地给她唱歌;在她厉声警告之后,按捺下自己的情绪;时刻听话、扮乖,借着酒精像小狗一样撒娇让她陪。
      以及,做爱时在耳边低语,能不能一直喜欢他,能不能只喜欢他......
      这些成分都会让潭书心软,所以同意祁孑译抱着她睡,同意祁孑译亲她,收下戒指串成项链,在音乐节那天戴在胸口。
      事态失控到这种地步,下一步,是日趋侵入她的生活。
      方沐说得没错,她从来不是局外人,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。那她是否还记得最初。
      最初,只是想找一个像他的人,供她消遣。
      前尘似冰凉刺骨的江水,好不容易用时间牢牢焊死闸门,却自破了一个小口之后,再不能挡地倾泻而出。
      废纸团遗了一地,潭书扔了笔,绕着偌大的办公室转圈,高跟鞋砸在地面咚咚作响。
      忽然,她停下,抱臂站定于落地窗前。
      玻璃对影中,胸口处,折射出一抹白光。她握住。
      心底仿似升腾起两种难以言喻的情绪,扭结在一团,无声地斗争起来。
      正好这个时候,桌面上的手机震动起来。
      “明天早上空出来。”
      “干嘛?”
      “你周末去北礼了?”
      “嗯。”
      “出差,还是别的?”
      消息这么灵通,知道她飞北礼的人可是一只手都数得过来。
      “谁告诉你的?”潭书笑不出来,“合着我身边的人都成了你的细作?”
      没再跟她绕圈,封焰:“明天早上跟我去个地方,九点在你家楼下接你,穿素一点。”
      “就我跟你?”
      “还有你的狗。”
      电话挂断。
      潭书摘掉项链,扔进最下层的抽屉里。